长沙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综合实践指导书
实践/实习名称 | 综合实践 | 专 业 | 土木工程 |
课 程 代 码 | SA24078 | 层 次 | 专升本 |
一、实践目的
“土木工程”专业综合实践就是为实现本专业培养目标的重要实践性教学环节之一。它是在学完本专业基础课程和主干专业课程(路基路面工程、道路勘测设计、桥梁工程、施工组织与概预算等)基础上进行的一次实践性教学环节,根据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本专业综合实践的主要目的为:
1、通过施工现场实习,增加学生对路基路面工程、道路勘测设计、桥梁工程、施工组织与概预算的认识;
2、对整体公路工程施工现场总布局(水电、仓库、材料堆放、拌和场等),施工组织管理、施工程序、施工方法有一个全面了解;对路基、路面和桥涵建筑材料规格组成要求、质量标准及施工机具操作规程、安全措施、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有所了解;
3、通过实践,学会把理论知识与现场实际有机结合起来;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实践内容
道路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
三、基本要求
熟悉路基工程设计规则和方法,掌握路面材料的选用原则和方法,熟悉桥梁和涵洞布置原则与要求。熟悉施工现场布局和管理,熟悉施工机具。
四、实习方式及地点
实践方式:采用分散实践的方式。
实践地点:以高速公路施工现场为主;具备路基路面、桥梁连续施工的工地等。
五、实习考核与成绩评定
根据学生在各个实习阶段的表现、实际操作能力、综合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实习报告的撰写情况由指导教师对每一位学生进行综合考核。按照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积分制评定学生实习成绩(具体评分办法请按照“长沙理工大学成人函授教育实践教学成绩评定参考标准”文件执行)。
对成人函授学生目前从事的工作岗位性质与所读专业相同或相近,以及在实践工作中获得与专业相关的资格证书或相关成果者,可申请进行实践教学成果成绩认定,替换相应实践课程成绩。具体认定方法见《长沙理工大学成人函授教育学生实践教学成果成绩认定办法》。
教学站点汇总上述《学生实践鉴定表》或《实践教学成果成绩认定申请表》和学生实践报告提交函授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