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联教〔2008〕1号
北京联合大学本科
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规定的修订说明
为完善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充分体现应用性本科教育特色,确保应用性人才培养质量,结合各学院对《北京联合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的规定》和《北京联合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的补充规定》的使用建议,学校针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具体要求对现行文件进行修订,特制定本说明。
一、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程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一般包含申报课题、选题、下达任务书、开题、中期检查、答辩等环节。原则上,学生从收到任务书开始到答辩结束应保证16个教学周左右的时间,该时间应与各专业培养计划中的规定时间一致。
(一)申报课题
毕业设计(论文)申报课题工作可从第七学期第12周开始,14周前结束。各学院要对申报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的教师审查指导教师资格,符合资格的教师需填写《北京联合大学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申报表》(格式见《北京联合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的规定》),并上交本学院教务部门,各学院也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自行设计题目申报表。由学院组织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机构或相关部门审核教师申报的题目,并确定最终向学生公布的课题范围,原则上,公布的课题数量应大于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人数的10%。
(二)选题
毕业设计(论文)学生选题工作可从第七学期第14周开始,第16周前结束。各学院要按照双向选择的机制,组织学生选择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各学院应依据选题原则和各专业学生特点对学生选择的课题严格把关,毕业设计(论文)来自实际任务或从实际问题派生的真题原则上应在80%以上(关于真题率的统计口径见附件3的说明)。
(三)下达任务书
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应于第七学期第18周前下达。各学院应组织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在课题审批后填写《北京联合大学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格式见附件1),并下发给学生。
(四)开题
学生收到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后,应开始毕业设计(论文)开题工作,并在第八学期第1周完成开题报告(格式见附件2)。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题报告审查或答辩工作,开题报告审核应于第2周前结束,开题报告审核情况应记录在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手册中。如因开题不成功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更换题目,应在第八学期第3周完成题目更换的相关事宜,并完成新题目的开题工作,更换题目的工作程序由各学院自行确定。论文题目确定后,原则上不允许修改,在论文写作过程中,可在维持题目的原意基础上,对论文题目的个别用词做适当的调整。各学院开题工作结束后,应于第八学期第3周前向校教务处上报《北京联合大学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统计表》(格式见附件3)电子版。
(五)中期检查
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一般可安排在第八学期第7-8周,中期检查的形式由各学院自行安排。各学院应组织指导教师开展中期检查自检工作,并填写中期检查自检表,自检表应由学院根据学科门类自行设计,指导教师自检应以查看学生研究计划、进度情况、阶段性成果等材料为主。中期检查自检情况应由指导教师记录在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手册中。学院在中期检查期间要对指导教师进行抽检,以查看指导教师工作进程安排、答疑具体时间安排和指导工作记录等材料为主。
(六)答辩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应在第八学期第14周前结束,各学院应于第八学期第14周前向校教务处上报答辩安排。学生在答辩开始前一周,应上交毕业设计(论文)相关材料,并交由指导教师和评阅人审阅。各学院在答辩前应审核学生的答辩资格,原则上,参加毕业设计(论文)时间不足三分之二的学生取消答辩资格,指导教师或评阅人的评分为不及格的学生不得进入答辩环节。答辩成绩不合格和优秀的学生,需要参加二次答辩,答辩委员会认为有评分争议的学生也可参加二次答辩,二次答辩应于第八学期第15周前结束,二次答辩的成绩为学生答辩的最终成绩。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按照指导教师评分、评阅人评分和答辩组评分的综合成绩认定,加权比例参照《北京联合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的补充规定》,以百分制记分。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为优秀的学生数量,原则上应控制在10%以内;成绩为良好的学生数量,原则上应控制在30%左右(成绩90分以上为优秀、80-89为良好、70-79为中等、60-69为及格、60以下为不及格)。《毕业设计(论文)成绩鉴定表》(格式见附件4)。答辩工作结束后应于第八学期第18周前向校教务处上报《北京联合大学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统计表》的电子版和纸制版,纸制版要求加盖学院教务部门公章。
(七)存档
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相关材料应装入毕业设计(论文)材料袋,并上交学院存档,存档期限为4年以上。
二、毕业设计(论文)格式要求
(一)字数要求
毕业设计,正文字数一般不少于15000字,各学院根据不同学科专业特点,可在此要求基础上适当调整。(可根据学科特点包含正文中的图表和计算公式,正文中的程序代码可按1/3倍折算字数,设计图纸或设计作品可按每张图纸或设计作品折算300字数。)
毕业论文,正文字数一般不少于8000字。各学院可根据不同学科专业特点,在此要求基础上适当调整。
毕业设计(论文)的译文字数要求500-3000汉字,各学院可根据不同学科专业特点,在此要求基础上适当调整。
(二)装订顺序
毕业设计(论文)装订顺序:封面、中英文摘要(含关键词)、目录、引言、正文、结论、注释、参考文献、附录、致谢。
毕业设计(论文)附件装订顺序:附件封面、附件清单、任务书、开题报告、外文原文及译文、程序清单或图纸、设计作品。
在论文正文格式中,为区分“注释”和“参考文献”标注形式,注释可采用“1”形式标注,参考文献可采用“[1]”形式标注。
(三)毕业设计(论文)材料袋
毕业设计(论文)材料袋中应包含毕业设计(论文)、毕业设计(论文)附件、毕业设计(论文)成绩鉴定表、电子文档。
(四)外文撰写论文要求
外语类专业用外文撰写论文的字数要求可根据语种不同在本文件要求基础上适当调整。论文正文内外文字体可用“Times New Roman”字体,其余格式参照中文格式。根据语种的不同,相关学院也可在学校规定格式基础上适当调整。
(五)艺术类专业撰写论文要求
艺术类专业的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要求,相关学院可在学校文件基础上适当调整。
三、附则
(一)特殊教育学院的残疾人本科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相关规定由特殊教育学院按照残疾人特点自行制订。
(二)在完成专业课程教学后,并保证16个教学周的毕业设计(论文)时间的前提下,各学院可根据各自工作程序适当调整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起始时间。
(三)本说明中未涉及到的修订内容,仍参照《北京联合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的规定》和《北京联合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的补充规定》执行。
(四)各学院可根据本说明精神,修订院级的实施细则。
(五)本说明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由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北京联合大学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附件2:北京联合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
附件3:北京联合大学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统计表
附件4:毕业设计(论文)成绩鉴定表
附件5:北京联合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外文原文及译文
附件6:北京联合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程序清单或图纸
附件7:北京联合大学毕业设计(论文)附件清单
二○○八年一月二日
主题词:本科 毕业设计(论文) 修订
北京联合大学校长办公室 2008年1月2日印发
共印2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