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语专业论文中凡涉及中日文内容(包括中日文目录、中日文摘要、中日文关键词等),都是日文在前,中文在后,日文目录中的独创性声明、知识产权声明用中文即可。
字体、字号、行距及标点符号:日语论文的摘要、关键词、目录、正文、附录中的翻译原文等凡涉及日语部分文字全部用明朝字体,中文采用宋体,字号、行距与《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撰写规范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范》(以下简称《撰写规范》)中其它专业相应部分的要求一致。凡涉及日语部分的标点符号统一使用日文标准的标点符号。
摘要:日文摘要(日语为“要旨” )其具体要求除字体必须为明朝外,其他要求与《撰写规范》其它专业相应部分的要求一致。摘要关键词(日语为キーワーJn10;)不得少于4个。
论文结构:日语论文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论文正文,第二部分为日文翻译,翻译部分位置放在独创性声明的后面,附录的前面不加任何序号。翻译的日文原文以“附录(翻译的原文)”形式放在最后。翻译部分在中文目录中命名为“关于《~》的翻译”(书名号内翻译的题目应该是翻译过来的中文题目),在日文目录中命名为“『~』の訳文”。翻译部分的正文标题为“关于《~》的翻译”,除字体用明朝外其它格式按照《撰写规范》一级标题要求。翻译原文如有作者,则作者署名居右,字体为明朝,小四,加粗,如无明确作者的作品翻译,可以直接进入翻译正文。
谢词: 本部分必须用日语撰写,日语为“謝辞”二字,字体为明朝,其它要求与《撰写规范》)中其它专业相应部分的要求一致。
参考文献:不得少于15本图书,如涉及日文原版刊物则使用原日语名称,字体为明朝;涉及中文刊物名称则使用宋体,其它格式要求与《撰写规范》中其它专业相应部分的要求一致。
附录:此部分日语为“附録”二字,附录部分在中文目录中命名为“附录(翻译的原文)”,在日文目录中命名为“附録(訳文の原稿)”,前面不加任何序号。在附录正文中“附録”两字居左中间空一格,明朝四号加粗,后面不空格加括号注明“(訳文の原稿)”字样,原文的题目居中明朝小三加粗。如有多个附录,以附录1、附录2……的形式列出,并将翻译原文列在附录1的位置。翻译原文的正文都统一使用明朝小四不加粗,行距为20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