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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

时间:2020/10/27 8:38:12  作者:  来源:  查看:0  评论:0
内容摘要: 一、总则毕业设计(论文)是高职高专教育重要的教学环节,是实现学院培养目标的最后教学阶段。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过程中,学生应在教师指导下,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独立完成一项毕业设计工作或撰写一篇毕业论文。该过程既是将学生在校期间所学知识、理论综合应用形成技能的过程,也是对系(...

一、总则
毕业设计(论文)是高职高专教育重要的教学环节,是实现学院培养目标的最后教学阶段。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过程中,学生应在教师指导下,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独立完成一项毕业设计工作或撰写一篇毕业论文。该过程既是将学生在校期间所学知识、理论综合应用形成技能的过程,也是对系(院)和各专业教学目标、教学过程、教学管理和教学效果的全面检验。
二、成立组织、明确职责
(一)领导层次
毕业实习工作实行院、系两级管理,成立院、系两级毕业实习工作领导组和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
    教务处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系教务办公室负责具体管理事务。
(二)各级领导组织职责
1、院级毕业设计(论文)领导组职责:
(1)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对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的指导文件,对全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行宏观管理,协调解决各系不能解决的重大问题。
(2)组织、协调学院各职能部门解决场地、设备器材和经费,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提供支持。
(3)制定和修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中院级有关规章制度。
(4)负责组织对各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各环节的抽查与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评估,将检查结果、建议和意见及时反馈给各系和相关部门。
(5)依据规定检查各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经验,组织交流;审定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编辑、出版优秀论文选编,给予表彰。
2、系级毕业设计(论文)领导组职责:
(1)贯彻执行学院有关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系本年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制定毕业生实习纪律,对本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负责。
(2)制定本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办法。
(3)组织对初次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教师的培训工作。
(4)组织审定全系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学生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环节资格、各课题指导教师和学生名单。
(5)组织检查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进度和质量,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6)组织、审定系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和各专业答辩小组,按学院要求组织、安排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具体工作。
(7)确定和审检本系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见附表七)
(8)推荐本系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进入院优秀论文选编工作。(见附表八)
(9)做好本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对所发现的问题组织制定整改措施或向学院提交书面意见与建议。
(10)按学院规定上交、保管本系毕业设计(论文)等文档资料。
(11)于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将系毕业设计(论文)、学生成绩一览表(见附表七)和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表格自定)交教务处。
三、对课题的要求
1、本系任职的教学、科研人员有权提出毕业设计(论文)课题。鼓励并提倡学生发挥主动性,提出自己的设想,在教师指导下,共同商定课题。
2、课题必须符合培养目标和教学基本要求,体现本专业基本教学内容,使学生受到本专业全面综合训练。
3、课题尽可能结合生产、科研任务或社会热点问题、真题真做。
4、课题的难度和工作量要合适,应在教学计划规定时间内,使学生在教师指导下,经过努力能够完成。
5、申报课题应于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始七周前(不含寒假)完成。(见附表一)
6、课题由系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组织论证、评审,后明确,课题数量必须大于参加毕业设计(论文)学生人数,于毕业设计(论文)开始五周前向学生公布。
7、课题的分配实行双向选择,学生自愿选题选教师,指导教师依条件选择学生,最终由系领导小组确认。填写 《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一览表》向学生公布并报教务处。(见附表二)
8、每个学生最好独立完成一个毕业设计(论文)课题。若一个课题任务量大需几个同学完成,应有明确分工,各有侧重。
四、对指导教师的工作要求
1、指导教师的任职资格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有本专业实践背景的教师。,并经系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审定批准。
2、初次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师上岗前须经过培训。
3、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每个指导教师最多指导学生数十五人。每生按10学时记工作量。
4、指导教师在课题审批后应编写毕业设计(论文)指导书(任务书),发给学生。指导书包括目的和作用,任务与要求,基本内容,工作程序与时间分配,所需知识、主要参考资料等,对学生完成课题起指导作用。
5、指导教师要指导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始后完成“开题报告”,开题报告时间由系毕业实习领导组确定。
6、指导教师应抓住关键问题进行指导,因材施教,不能出现原则性错误;要把握学生的工作进度,使全部工作任务保质有序按时完成。
7、指导教师应根据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完成的质与量实事求是地评出分数,写出评语。(见附表四)
五、对学生的实习要求
1.要严格遵守毕业实习纪律,服从专业和基地领导的指挥,主动接受指导教师指导。
2、学生必须学完第五学期为止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才有资格做毕业设计(论文)。
3、确定课题的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始两周前向指导教师索取“毕业设计(论文)指导书”。学生在调研基础上写出“开题报告”,内容主要包括:调研资料准备情况,设计目的、意义、要求、研究方法、步骤、预期成果;各段完成的内容及时间分配、存在问题等。交指导教师审查,批准后正式开始设计(论文)工作。
4、学生应对本人的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负责,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给定的毕业设计(论文)各项任务。毕业设计论文书写格式遵照“商丘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
5、学生应经常(定期)主动向指导教师汇报工作进度和遇到的疑难问题,争取指导教师的指导和监督。
6、学生必须独立完成规定的全部工作任务,严禁抄袭他人的成果或请他人代替完成某项任务,一经发现,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按作弊处理。
7、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开始一周前,学生应向指导教师提出答辩申请,填写学生答辩申请表(见附表五),未填写申请答辩表或指导教师不同意参加答辩的学生不能进入答辩程序,不参加论文答辩的不得评为优秀论文。
8、学生答辩前应进行充分准备:如写出提要或汇报提纲(3~5份交答辩教师)、必要的图表、试讲等,锻炼自己的表达表述能力。
9、答辩后,学生应交回所有资料(包括设计说明书、图纸、论文、阶段资料、实验原始记录、译文、软件文档等)。
六、对组织答辩和成绩评定的要求
1、各系成立系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至少5人)和若干答辩小组(每组至少3人)。指导教师对其指导的学生,答辩时应回避。
2、系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于毕业设计答辩工作开始二周前确定系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主任、成员及各答辩组组长、成员名单与答辩时间、地点并报教务处备案。
3、答辩小组组织、实施本组学生答辩工作。答辩内容:包括课题的关键问题与课题密切相关的专业知识、基础理论、基本设计及计算方法等。
(学生介绍毕业设计(论文)时间15~20分钟,回答问题15~20分钟),给出成绩,写出评语,报系答辩委员会。
4、学生对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有异议时,在成绩公布二日内有权向系答辩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系必须受理并组织复审工作。
七、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
(一)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期间必须独立完成一篇论文或设计说明书。论文或设计说明书字数不得少于0.8万字。每篇论文应有300字左右的论文摘要,并附参考文献目录。
   (二)毕业设计(论文)的综合成绩由平时成绩、评阅成绩、答辩成绩三部分组成。
    1 平时成绩占30%,由指导教师根据下列条件评定:
    (1)是否按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各阶段所要求的工作;
    (2)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独立工作能力和实际动手能力;
    (3)工作态度及遵守纪律情况。
    2 评阅成绩占30%, 由论文审阅教师根据下列条件评定:
    (1)是否按任务书要求出成果;
    (2)论文结构是否合理,对实验方案的论述是否正确;
    (3)实验数据是否可靠,实验结果是否正确;
    (4)设计图纸的图面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5)论证、分析、计算和结论是否正确;
    (6)论文中所表述的基本概念是否清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掌握是否牢固扎实;
    (7)文字表达是否通顺无误。
    3 答辩成绩占40%。由答辩小组集体评定,评分依据如下:
    (1)在答辩中,基本概念是否清楚, 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掌握是否牢固扎实;
    (2)在答辩过程中的自述是否简明无误;
    (3)能否正确回答问题,特别是本课题范围内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问题;
    4 评定成绩时要坚持标准,评优要从严,评不及格要慎重。评分时可先按百分制评出,后折算成五级记分制,优(90-100分), 良好(80-89分),中(70-79分),及格(60-69),不及格(59分以下)。评为优等的人数应从严掌握,一般不超过20%。
    5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评为不及格,但应由系主任从严审核:
    (1)未能完成设计(论文)任务,无成果;
    (2)设计质量、图面质量差,设计、试验、计算分析、理论分析的主要部分(或论文的基本观点)有原则性错误;
    (3)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工作态度不认真,工作能力、实验能力、查阅资料能力差;
    (4)毕业设计(论文)中反映出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差;
    (5)在答辩中,基本概念模糊不清,有原则性错误,经启发仍不能正确回答,或在答辩中所提问题有一半以上不能回答;
    (6)毕业设计(论文)期间缺勤达总时间1/3者,不得参加答辩,毕业设计(论文)以不及格论处。
    6 毕业设计(论文)不及格者,可根据学籍管理有关规定申请重修。在规定学习年限中毕业设计(论文)仍不及格者,作结业处理。
    八、毕业设计(论文) 的总结与管理
    毕业设计(论文)结束后,各系(院)应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认真总结交流, 并写出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内容为:选题,课题工作量及完成时间,考核成绩统计及对学生设计(论文) 质量分析(好的、差的典型事例),主要经验与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等。
    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全部作业(包括论文报告、设计说明书、图纸等)在学生成绩公布后必须由系资料室集中保管,保管期限为三年。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书一式两份,一份留系资料室,一份归入学生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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